
參加「臺北縣文化創意特色商品競賽 產品開發組」參賽者,請務必注意下列有關評選事項:
一、評選日期為12月10日星期三(12月8日將寄發報到時間E-mail通知函)
二、評選當天請攜帶下列資料:
1. 作品及內外包裝設計之模型或成品
2. 模型包裝盒/袋(包裝盒袋需能確保作品模型在運送過程中受到完善保護)
3.版權同意書【請詳附檔】1份
4.報名表【請詳附檔】1份
5.作品設計圖稿(A2尺寸圖紙1張或A3尺寸圖紙2張)1份或成品照片電子檔至少2張(300dpi以上)
6.評選作品中英文說明資料表【請詳附檔】6份
7.前述第4、5、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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